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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擴大光伏基地建設規模 優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開展規模化建設

   2024-03-28 甘肅省人民政府13780
核心提示:依托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持續推動風電基地建設,建設酒泉地區特大型風電基地

3月26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持續推動風電基地建設,建設酒泉地區特大型風電基地,拓展金(昌)張(掖)武(威)風電基地規模,擴大白銀市、定西市、慶陽市等地區風電裝機規模。擴大光伏基地建設規模,優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開展規模化建設,實現太陽能發電與荒漠化治理、生態修復、農牧業融合發展。推進嘉峪關市、敦煌市、玉門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瓜州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金塔縣、高臺縣、山丹縣、臨澤縣、永昌縣、涼州區、民勤縣、古浪縣、永登縣、景泰縣、環縣、東鄉族自治縣等百萬千瓦級大型光伏發電基地建設,推進酒湖直流輸電工程配套光伏發電項目,多元化發展光伏發電。積極探索光熱發電建設模式。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金塔縣、玉門市、高臺縣、金川區、民勤縣、古浪縣、景泰縣等地區謀劃實施長時儲熱型光熱發電項目,推動“光熱+風光電”一體化項目,發揮光熱發電調峰作用,提升新能源發電穩定性和可靠性。重點保障民勤釷基熔鹽堆核能系統及產供鏈項目,引領清潔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支持地熱能開發利用,推進中深層地熱能供暖,開展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提高地熱資源利用率。

支撐電力源網荷儲高質量發展。實施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工程,建設隴東—山東直流、河西—浙江直流、酒泉至中東部直流、庫木塔格直流、騰格里第二回直流、巴丹吉林第二回直流外送通道,積極對接哈密北—重慶±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進展,充分預留西北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等電力外送新增特高壓輸電通道的建設空間,積極開辟新的輸電走廊。持續完善主網架結構,優化資源配置能力。加強省際750千伏輸電斷面聯絡,提高甘肅省電網西電東送能力。強化甘肅省750千伏主網架,優化增加750千伏變電站布點。提升甘肅省330千伏主網架供電、輸送能力。圍繞市、工業區等負荷中心,形成330千伏電壓等級分區合理的供電格局,提升電網安全運行水平。

原文如下: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甘政發〔2024〕1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已經國務院批復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7日

(此文有刪減)

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現狀與問題

第二節 挑戰與機遇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戰略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策略

第三節 戰略定位

第四節 目標任務

第三章 以“三區三線”為基礎,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第一節 鞏固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

第二節 深化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第三節 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第四章 嚴格耕地保護,支持推進鄉村振興

第一節 實施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第二節 拓展農產品生產空間

第三節 統籌優化鄉村空間布局

第四節 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

第五章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第一節 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第二節 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

第三節 增強水資源剛性約束和戰略儲備

第四節 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

第六章 強化集約集聚,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

第一節 分類推進城鎮空間協同緊湊布局

第二節 構建縣域發展新格局

第三節 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務空間體系

第四節 保障創新引領產業空間

第五節 增強城鎮空間安全韌性

第六節 促進城鎮建設用地節約集約

第七章 保護傳承文化與自然價值,彰顯國土空間魅力

第一節 整體保護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

第二節 系統活化利用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

第三節 彰顯國土空間的特色魅力

第八章 強化空間統籌,保障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第一節 構建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礎設施網絡

第二節 優化綜合立體交通和物流網絡布局

第三節 形成安全綠色的能源資源布局

第四節 系統布局新型基礎設施

第五節 構建綜合防災減災網絡體系

第六節 協調優化基礎設施空間布局

第九章 加強協調協同,推動區域共建共治

第一節 積極推進省際協調合作

第二節 強化流域治理統籌

第三節 加強重點地區區域協同

第四節 推動特殊政策地區加快發展

第十章 統籌規劃實施和管理

第一節 加強黨的領導

第二節 推進法規與制度建設

第三節 強化規劃傳導和用途管制

第四節 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

第五節 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前 言

甘肅省歷史悠久,地理區位獨特,地貌景觀多樣,孕育了多元的地域文化和美麗國土,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是我國重要的能源基地、育制種基地和礦產資源大省,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通道和西部大開發的開放樞紐,是黃河、長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養區,是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是隴原人民繁衍生息的家園,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肅的空間載體。

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重大部署,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的落實,是甘肅省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是甘肅省可持續發展的空間指南和藍圖。

《規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和國家戰略要求,統籌發展和安全,整體謀劃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為國家、甘肅省重大戰略任務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對其他規劃涉及的空間利用提供指導和約束,具有戰略性、綜合性、協調性、約束性,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規劃范圍為甘肅省行政轄區,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規劃期限為2021年至2035年,近期目標年為2025年。

第一章 規劃背景

我國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甘肅省已站上新的發展起點,進入國家重大戰略疊加和自身發展勢能增強的歷史交匯期,處于蓄勢待發、爬坡過坎、追趕進位的關鍵階段。必須牢記“國之大者”,堅持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充分認識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提高國土空間治理能力,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肅提供空間保障。

第一節 現狀與問題

甘肅省位于我國西北內陸地區,黃河上游,地處黃土高原、青藏高原、內蒙古高原三大高原,與西北干旱區、青藏高寒區、東部季風區三大自然區域交匯地帶。東接陜西省,南鄰四川省,西連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靠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北端與蒙古國接壤,聞名中外的古絲綢之路和新亞歐大陸橋橫貫全境。甘肅省地形呈狹長狀,東西長1655公里,南北寬530公里。自然資源豐富,地貌復雜多樣,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交錯分布、類型齊全,地勢自西南向東北傾斜,大致可分為隴南山地、隴中黃土高原、甘南高原、河西走廊、祁連山脈、河西走廊以北地帶等各具特色的六大地形區域。甘肅省是我國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礦產資源大省,擁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有色金屬、貴金屬等礦產資源,鎳、鈷等11種礦產查明資源儲量名列全國第一位,金、鋅等32種礦產查明資源儲量位居全國前五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甘肅省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著力推進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工作卓有成效。嚴格保護耕地,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保障了糧食安全。深入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森林覆蓋率穩步提高,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扎實推進,大規模治理沙化、荒漠化,有效保護修復濕地,主要生態系統功能得到提升,祁連山生態保護由亂到治,大見成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深入實施,甘肅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美麗甘肅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國土經濟密度逐步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使用建設用地、水資源、能源等持續下降。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23%,城鎮空間格局持續優化,省會和中心城市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不斷增強,中小城市特色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穩步提高,形成較為完善的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網絡。

但需清醒看到,甘肅省宜居國土面積少,資源環境約束顯著,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利用、生態保護仍存在矛盾,國土開發保護利用現狀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甘肅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資源約束日益凸顯。甘肅省耕地數量較大但質量不高,受水資源不足、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鹽堿化影響,存在撂荒現象。耕地后備資源多為其他草地、裸土地及鹽堿地,土壤肥力不足,且多位于河西地區水資源利用超載地區,水資源相對匱乏,時空分布不均。城鄉建設用地利用粗放,部分開發區土地低效閑置。

生態保護有待加強。生態環境脆弱,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等生態問題仍然突出。江河源區水源涵養功能不穩定,部分地區存在地下水超采,部分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退化,生態環境向好基礎尚不穩固,生態文明建設任務依然艱巨。

區域協調與城鄉統籌發展不足。城市等級規模體系有待完善,尚未形成明顯的都市圈、城鎮組團發展格局。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育不足,鄉村發展基礎薄弱,城鄉融合發展水平較低,城鎮化水平不高,與全國平均水平有差距。

空間結構有待優化。城鎮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結構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人民群眾需求不匹配,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配置不均衡,局部地區地質災害風險較高,防災減災救災等設施建設存在差距,城市空間安全韌性亟需提升,地域人文特色未得到充分彰顯。

第二節 挑戰與機遇

當前甘肅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方位和特征、基礎和條件、任務和態勢已經發生明顯變化。隨著西部大開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的深入實施,以及國內國際市場的深刻變革,甘肅省作為生態屏障、能源基地、戰略通道、開放樞紐、文化高地的特殊功能定位日益清晰,資源稟賦優勢、工業基礎優勢、地理區位優勢日益凸顯,在面臨國家向西開放新格局、綠色轉型和需求結構升級重大戰略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轉變發展方式、應對氣候變化、促進共同富裕等重大挑戰。

經濟高質量發展對優化國土空間布局指明新方向。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原有規模驅動、粗放利用的空間開發模式難以為繼,必須深化空間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更加注重節約集約,更加注重存量空間資源盤活利用,著力優化農業、生態、城鎮空間布局,促進資源要素在區域和城鄉之間合理配置,提升空間功能品質,更好支撐高質量發展。

生態文明建設對國土空間生態安全提出新要求。甘肅省是黃河、長江上游重要水源涵養區,生態地位特殊且重要,推動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是甘肅省的重大責任。必須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國土空間基礎設施支撐提出新需求。隨著能源結構調整節奏加快,新能源利用比重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應中的優勢不斷增強,新能源發展迎來重大機遇。必須把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扎實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努力形成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新格局,構建風光電多能互補系統,推動能源基地建設,形成高效集約的基礎設施支撐體系。

全球化新趨勢對國土空間總體發展格局提出新指引。當前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要立足國內,統籌發展和安全,主動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大格局,發揮通道、樞紐優勢,提升糧食、能源、礦產等初級產品和資源要素的產業鏈安全韌性,形成更加安全、更有競爭力的區域發展空間單元和空間布局結構,構建適應新時期新發展格局要求的國土開發格局。

西北氣候暖濕化對國土空間安全韌性帶來新挑戰。近年來,西北地區氣候暖濕化明顯,區域氣候有所改善,同時區域性極端天氣導致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生物棲息地空間分布出現轉移。必須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經濟社會發展,推進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優化國土空間布局,提升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人口結構變化對國土空間供給提出新導向。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逐步推進,城鎮人口持續增加,人口流動性不斷增強,人口呈現老齡化、少子化趨勢,空間需求趨于多元化,對國土空間布局和結構優化、空間彈性增強、空間品質提升提出更高要求。要推動國土空間供給向生產、生活、生態相融合發展轉變,提高城鄉產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保障水平,為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提供空間保障。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戰略目標

圍繞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立足甘肅省國土空間資源稟賦,針對甘肅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中的問題挑戰,明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策略和戰略定位,統籌推進各項目標任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工作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支撐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建設經濟發展、山川秀美、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的幸福美好新甘肅,提升綜合實力、提升生態質量、提升基礎支撐、提升生活品質、提升治理效能。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系統觀念,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統籌發展和安全,面向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國防安全、城鎮化健康發展等空間需求,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統籌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優化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整體謀劃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推進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國土空間資源利用效率,為支撐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促進甘肅省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筑牢根基。

第二節 基本策略

強化底線約束。樹立底線思維、極限思維,統籌兼顧經濟、生活、生態、安全等多元需要,堅持耕地保護優先,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筑牢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資源安全、邊境安全、軍事安全等國土空間安全底線,完善國土安全基礎設施,增強空間韌性。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堅持綠色低碳。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落實全面節約戰略,嚴格實施資源總量和強度管控,優化水利、交通、能源、產業等空間布局和用地結構,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系統修復和治理生態環境,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整體保護文化、自然和景觀資源,促進歷史文化、自然山水與城鄉空間的融合。

促進互聯互通。融入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格局,完善開放暢通的通道網絡,提高國土空間的開放程度和通達性。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引導城鎮、產業與交通一體化布局,促進要素自由流動,增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強化集約集聚。立足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強化國土空間支撐,推動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引導人口、產業向甘肅省經濟發展優勢區域高效集聚。以縣城為重要載體推進城鎮化,統籌優化縣域鄉村空間布局,全力保障鄉村振興。高度重視存量資源盤活利用,優化國土空間結構,擴大公共服務用地供給,完善城鄉服務功能。

實施系統治理。發揮“多規合一”整體優勢,整體謀劃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完善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體制機制,推進國土空間數字化轉型,促進共建共治共享。

第三節 戰略定位

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甘肅省位于國家“三區四帶”生態安全戰略格局中的“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北方防沙帶”,必須細化落實國家要求,統籌黃河、長江、內陸河流域及祁連山生態保護。近年來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呈現生態破壞點位有效修復、綠色發展支撐不斷強化、生態文明建設進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態勢。持續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

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甘肅省風能、太陽能、水能等清潔能源和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資源種類齊全,儲量豐富,分布相對集中。新能源可開發量位居全國前列,傳統能源資源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在國家能源發展戰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建設全國重要的能源供應基地,推動能源資源產業成為甘肅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和產業構建的重要牽引。

向西開放的樞紐通道。甘肅省是西部大開發中聯通西北與西南、中亞與東南亞、“絲綢之路經濟帶”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三大區域的對外開放樞紐。作為聯結“絲綢之路經濟帶”新亞歐大陸橋的戰略通道、古絲綢之路的重要組成部分,甘肅省在促進東西方文化交融和經貿交流等方面發揮著重大深遠的作用。在共建“一帶一路”大背景下,甘肅省得天獨厚的通道優勢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堅持全方位擴大對外開放,打造內外兼顧、陸海聯動、向西為主、多向并進的開放新格局,全面強化甘肅省在國家向西開放布局中的戰略通道地位,有效提升樞紐地位和通道功能。

中華文化傳承的創新高地。甘肅省歷史悠久,文化底蘊豐厚,文化資源豐富,特色鮮明,始祖文化、農耕文化、黃河文化、絲路文化、紅色文化、民俗文化、現代文化等交相輝映,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是中華民族重要的文化資源寶庫,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甘肅省在堅定文化自信、傳承歷史文化等方面,既有厚重的積淀和底蘊,也承擔著重大的責任和使命。用心守好中華文化根脈、著力推動傳承創新、廣泛開展人文交流、扎實促進融合發展,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動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和長城、長征、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甘肅段建設,形成歷史文化的富集地、東西文化的交匯地、紅色文化的傳承地、現代文化的創新地。

第四節 目標任務

到2035年,全面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基本建成安全、綠色、開放、協調、宜居、智慧和富有競爭力的美麗國土,全面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開創富民興隴新局面。

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支撐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對國土空間開發利用保護作出系統性安排,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作用,落實國家戰略確定的重大任務、重大工程項目。統籌協調相關專項領域的空間需求,以高水平空間治理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確保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協調,提升甘肅省國土空間的支撐力。

守住國土空間安全底線,推動可持續發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樹立大食物觀,向森林、江河湖泊和設施農業要食物。不斷增強糧食、生態、水資源、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和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提升甘肅省國土空間的承載力。

推動國土空間開放暢通,支撐構建新發展格局。暢通國內國際通道網絡,促進城市群、都市圈、重點城市組團和中心城市之間,城鄉之間緊密聯結,加強與周邊地區互聯互通,強化面向毗鄰國家的對外聯結,形成優勢互補、功能協同的主體功能布局,構建多中心、網絡化、開放式、集約型國土開發格局,提升甘肅省國土空間的競爭力。

強化資源集約高效利用,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立足資源稟賦和功能定位,強化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的空間保障。順應人口變化趨勢,基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優化城鎮體系,合理確定并嚴格管控城鎮建設用地總量,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優化用地結構。引導城鎮緊湊布局,打造更多高質量發展的增長點、增長極,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城鄉融合的空間格局,提升甘肅省國土空間的發展力。

加強文化和自然資源保護,建設美麗甘肅。構建國家遺產保護空間體系,建設國家文化公園、旅游景區、休閑旅游度假地,營造富有地域特色的魅力空間。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甘肅,提升甘肅省國土空間的凝聚力。

建設數字國土,提升國土空間治理現代化能力。建設功能健全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實施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現代化的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實現國土空間數據、信息、知識的有序共享,建設自然、人文和信息相融合的數字國土,提升甘肅省國土空間治理的創新力。

第三章 以“三區三線”為基礎,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落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以劃定“三區三線”為基礎,優化主體功能區布局,構建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第一節 鞏固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的優先序,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以三條控制線作為重點管控區域,在國土空間管控指標約束下,統籌優化農業、生態、城鎮等各類空間布局。

優先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現狀耕地應劃盡劃、應保盡保,優先確定耕地保護目標,將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優先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到2035年,甘肅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3.53萬公頃(7703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不低于425.20萬公頃(6378萬畝),主要分布在隴東隴中黃土高原丘陵區的定西市、慶陽市、天水市、白銀市,隴南山地丘陵區,河西綠洲區的武威市、張掖市、酒泉市等重點區域。

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優先保護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和優質耕地,嚴格實施耕地用途管制。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因建設確需占用的,必須依法補充同等數量、質量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確保糧食產能不下降。實施耕地年度進出平衡,嚴格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在進出平衡中優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總體質量。

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將整合優化后的自然保護地,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極脆弱區域,以及目前基本沒有人類活動、具有潛在重要生態價值的生態空間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甘肅省劃定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12.5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以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為主的祁連山、甘南山地、隴南山地地區,以防風固沙功能為主的河西走廊北側地區,以及以水土保持與防風固沙功能為主的隴中黃土高原低山丘陵溝壑區、騰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邊緣地區。

穩固重要高原、山脈、河流等生態安全屏障,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生物多樣性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和主要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地保護,注重保護城市化地區重要生態空間,嚴格控制人為活動尤其是開發建設對生態系統的破壞和擾動。以生態保護紅線為核心,整體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草原、濕地、河流、湖泊、灘涂、岸線、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凍原等生態空間,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供優質生態產品。

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在優先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基礎上,避讓自然災害高風險區域,結合人口變化趨勢和存量建設用地狀況,管控城鎮建設用地總量,引導形成集約緊湊的城鎮空間格局。到2035年,甘肅省城鎮開發邊界范圍控制在2020年現狀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的1.3倍以內。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優先劃好劃足、生態保護紅線應劃盡劃的前提下,綜合考慮人口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以及城市未來功能分區和產業布局的要求,對甘肅省各市州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按擴展倍數進行控制。

集中建設區重點保障生產生活生態和安全空間需求,彈性發展區重點應對城鎮發展的不確定性,有條件的城鎮加強特別用途區管控。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前提下,城鎮開發邊界內集中連片分布的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可以“開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鎮開發邊界內實施戰略留白,為長遠發展謀劃預留戰略空間。促進城鎮空間與農業空間、生態空間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農業、生態等資源的景觀價值和文化價值,引導城鎮空間合理布局。

強化自然災害綜合風險防控和其他空間資源保障。明確地震、地質災害、洪澇等自然災害綜合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資源的區域布局,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劃定戰略性礦產資源核心區和接續區,確定能源資源生產、運輸、戰略儲備空間。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劃定歷史文化保護線,落實各類文化遺產的保護管控要求,嚴格保護和管控歷史文化遺存本體及其相關的空間環境。

第二節 深化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健全主體功能區制度,合理優化甘肅省86個縣級行政區和嘉峪關市的主體功能定位,推動主體功能區戰略逐級傳導。

優化三大主體功能區布局。根據“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和各類用地變化情況,從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新型城鎮化三方面確定國家級和省級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城市化地區三類主體功能區類型,覆蓋全部行政轄區。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確定水土光熱條件較好、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分布較集中、農產品產量較高的25個縣級行政區為農產品主產區,根據水土條件變化和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穩定擴大水土光熱優良的耕地面積,調整缺水地區水土匹配關系,協調生態重要及脆弱地區農業生產和生態空間的關系。保障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確定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較重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工程較集中、生態保護紅線面積較大、生態產品供給能力較強的34個縣級行政區為重點生態功能區,鞏固重要高原、山脈、河流等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加強自然保護地和主要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地保護,提升生態功能。保障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確定人口和產業集聚能力較強、區域綜合競爭能力較強的27個縣級行政區和嘉峪關市為城市化地區,根據人口變化、新型城鎮化和區域協調發展要求,優化城市群、都市圈、重點城市組團、中心城市空間資源配置,暢通國內國際通道聯結和區域聯動的空間網絡,確定城鎮、產業開發的軸帶和重要節點,依托基礎設施支撐體系,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城鎮協調發展,形成多中心、網絡化、開放式、集約型的省域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明確疊加功能區。根據縣區資源環境稟賦和特點,在三類主體功能區的基礎上,確定能源資源富集區、歷史文化資源富集區、邊境地區三類疊加功能區類型。將能源和戰略性礦產資源相對富集、為國家發展提供能源資源保障的25個縣級行政區確定為能源資源富集區。將不可移動文物、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傳統村落以及水利、農業、工業等文化遺存等歷史文化資源空間集中分布的37個縣級行政區和嘉峪關市確定為歷史文化資源富集區。將與蒙古國毗鄰的肅北蒙古族自治縣確定為邊境地區。市縣根據實際細化鄉鎮主體功能定位,合理劃定規劃分區,分類精準施策。

第三節 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鞏固“一帶五區多基地”農業空間格局。落實國家農產品主產區格局中的“甘肅新疆農產品主產區”“西北馬鈴薯產業帶”“西北肉牛、肉羊產業帶”“西北奶牛產業帶”,按照“因地制宜、發揮優勢、區域互補、突出特色、分類指導、產業帶動、提高效應”的原則,根據水土條件變化、農業自然環境條件和現代農業發展要求,鞏固“一帶五區多基地”現代寒旱農業特色農業格局。

筑牢“四屏一廊、兩主三輔”生態安全格局。落實國家“三區四帶”生態安全屏障中的“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和“北方防沙帶”,打造“四屏一廊”保護分區,全面增強生態空間服務功能,強化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維護生物多樣性等生態功能;構建“兩主三輔”治理體系,系統優化生態空間總體格局,按照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原則,提升各流域上下游及其沿線重點地區的生物多樣性與綜合生態功能,提高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

構建“一帶一廊、一核兩個區域中心”城鎮開發格局。落實國家“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中的“陸橋通道”橫軸和“包昆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縱軸,以及甘肅省蘭州1小時核心經濟圈、河西走廊經濟帶、隴東南經濟帶、黃河上游生態功能帶“一核三帶”區域發展格局,以區域、城鎮、產業、交通等空間發展特征為基礎,結合甘肅省國土空間戰略定位與發展目標,推動形成甘肅省“一帶一廊、一核兩個區域中心”的城鎮開發格局。

第四章 嚴格耕地保護,支持推進鄉村振興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基。落實甘肅省保障糧食安全責任,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明確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拓展農產品多樣化生產空間,保障重要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生產供給。統籌優化甘肅省鄉村地區國土空間布局,推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保障鄉村振興空間,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第一節 實施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將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分解到市州,逐級傳導落實到地塊,作為規劃期內必須守住的保護紅線任務。耕地保護任務落地與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高標準農田建設相結合,不斷提升耕地質量及綜合產能,建設國家級旱作農業示范區和糧食安全產業帶。壓實耕地保護責任,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自上而下逐級簽訂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書,對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定期考核,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終身追責。

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各類非農建設選址布局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確需占用的必須嚴格落實先補后占和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嚴禁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在蘭州市、白銀市、蘭州新區等沿黃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帶,酒泉市、張掖市、武威市、金昌市等河西灌溉農業區,加大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做好甘肅省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儲備。結合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礦廢棄地復墾等,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做到復墾補充耕地與建新占用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市州統籌為輔、省域內調劑為補充,落實補充耕地任務。

實施耕地進出平衡。嚴格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以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為基礎,除國家安排退耕還林還草、自然災害損毀難以復耕、河湖水面自然擴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沒等特殊情況外,對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應當補足同等數量、質量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落實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統籌耕地保護與生態建設,結合適宜性原則,逐步通過實施耕地進出平衡,優化農用地空間布局。在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不損害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逐步調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條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導在陡坡山地上種植苗木、林木、草坪,將在平原耕地種植苗木、林木、草坪的逐步恢復為耕地,用山上換山下。綜合改造利用戈壁、荒地、荒漠、灘涂、鹽堿地等發展設施農業,引導設施農業產能向非耕地區域適度轉移。嚴格管控進出平衡的耕地質量,將難以或不易長期穩定利用耕地,逐步置換為長期穩定利用耕地,總體提升耕地質量。

有序引導可恢復其他農用地復耕。重點做好平涼市、慶陽市、隴南市及天水市南部縣區等林果業發展集中區中不符合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農用地復耕,結合隴東雨養農業區和天水隴南山地特色農業區果業標準示范園創建、低效果園改造優化等農業結構調整,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發展林果業,減少新增林果業占用耕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穩妥引導位于河谷川地和塬地的林地、園地向耕地轉換。建立空間優化動態調整激勵機制,引導農業結構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轉變,穩妥有序恢復不符合國家法律政策規定流向其他農用地的耕地。

實施耕地種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利用衛星遙感、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監測耕地種植用途動態變化。開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對耕地種植用途改變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格防止耕地“非糧化”。

完善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制度。在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上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經依法批準重大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在儲備區中的耕地上補劃。儲備區內耕地補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各類土地整治活動和新建高標準農田增加的優質耕地優先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分布地區,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設項目。根據補劃和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土地復墾等新增加耕地情況,結合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對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進行補充更新。

大力建設永久基本農田。以永久基本農田為基礎,結合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發展高效旱作農業和高效節水農業,整灌區、整流域、整山系集中連片建設,新建與改造并重。逐步推進沿黃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帶、河西灌溉農業區、隴東雨養農業區、中部旱作農業區、天水及隴南山地特色農業區等區域集中連片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建設。沿黃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帶、河西灌溉農業區以高效節水和地力培育為建設重點,隴東雨養農業區、中部旱作農業區、天水及隴南山地特色農業區以梯田改造、田間道路和灌排設施配套、水土保持為建設重點。到2025年,甘肅省建成高標準農田183.33萬公頃(2750萬畝)。

加強退化耕地治理。完善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擴大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綠肥種植等面積,提升耕地地力。推進農田生態修復、土壤改良,實施退化耕地治理,改良鹽堿耕地。在沿黃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帶、河西灌溉農業區中的鹽堿地集中地區,實施土壤鹽漬化治理。到2025年,完成1.33萬公頃(20萬畝)鹽堿耕地治理和改良;到2035年,基本實現具備治理和改良條件的輕中度鹽堿化耕地治理全覆蓋,達到有鹽無害、適種抗鹽目標。在沿黃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帶和河西灌溉農業區中的鹽漬化嚴重地區、隴東雨養農業區和中部旱作農業區中的地力貧瘠地區、天水及隴南山地特色農業區中的水土流失重點地區,開展耕地輪作休耕,探索種地與養地相結合的耕作制度。加強污染耕地土壤治理,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重點強化中輕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努力構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長效機制。

有序實施耕地整理開發和戰略儲備。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前提,在水土資源條件具備地區,以水而定適度開發荒地等耕地后備資源,綜合改造利用鹽堿地,推進農用地整理和建設用地復墾。嚴格認定新增耕地數量,科學評定新增耕地質量,確保新增耕地與建設占用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充分利用甘肅省未利用土地資源稟賦,做好耕地后備資源戰略儲備。在農產品主產區內,選擇與現狀耕地連片分布、有水源灌溉條件的宜耕農用地,優先劃入耕地戰略儲備區,保護耕作層生產能力,保護恢復為耕地的潛力。禁止新開墾嚴重沙化土地和重度鹽漬化土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新開墾耕地,禁止違規毀林開墾耕地。積極實施耕作層剝離工程,鼓勵剝離建設占用耕地的耕作層,用于新開墾耕地的質量建設。

完善耕地保護激勵和約束機制。對耕地保護目標完成較好的地區予以獎勵激勵,對保護目標完成較差的地區進行考核問責。加大農業補貼力度,對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戶給予獎補。

第二節 拓展農產品生產空間

確保甘肅省農業主產區糧食生產安全供給,拓展多樣化食物生產能力。穩定沿黃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帶、河西灌溉農業區、隴東雨養農業區、中部旱作農業區、天水及隴南山地特色農業區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生產能力,保障六大優勢特色農業產業用地空間,拓展多樣化食物生產能力,建立綠色復合型農業。

建設都市農業保障區。在蘭州市、天水市、酒泉市、嘉峪關市、慶陽市、平涼市等重點城市地區,結合實際建設設施蔬菜基地、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都市農業保障區,提高生鮮農產品就近供給能力。

擴展森林立體生產空間。在天水及隴南山地特色農業區適宜林地內,依法適度科學積極發展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推動空間復合利用,擴展森林立體生產空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壞林地或影響森林生態功能發揮。

擴大畜牧業生產空間。在甘南及祁連山高寒草地農牧交錯區水土匹配條件好的退化草原地區建設高標準人工草地,種植多年生鄉土草種,增加優質飼草產量,發展牛羊圈養舍飼生產,增強牛羊肉和奶類供給保障能力。

拓展現代設施農業空間。加快用現代設施裝備彌補水土資源稟賦短板,合理保障作物種植和畜禽養殖等設施農業用地,拓展現代設施農業空間。發展現代設施種養業,積極發展新型節能日光溫室、植物工廠。在河西灌溉農業區有水資源保障的情況下充分利用沙地、裸土地等戈壁荒灘,建設水肥一體化的農業工廠,發展非土基戈壁農業,提高農產品供給能力。

第三節 統籌優化鄉村空間布局

統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空間。按照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宜游則游原則,重點保障工業強縣、經濟大縣、農業富縣、文旅名縣和生態美縣建設空間。市縣應明確城鄉融合率先推進區域,統籌安排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空間和配套設施用地。優化縣域城鄉統籌格局,引導涉農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產業園區及物流節點集聚,引導農產品初加工、文旅融合等產業與鄉村振興格局融合。保障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冷鏈物流、鄉村旅游、休閑農業、民宿經濟等新產業新業態用地需求,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下達時予以充分考慮。暢通土地要素流動,按照國家安排部署,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探索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存量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方式。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實現形式。積極穩妥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落實廢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有償處置政策。

引導鄉村空間合理布局。根據村莊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等,優化村莊分類。甘肅省村莊劃分為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拆遷撤并類、其他類五大類型,縣域統籌分區分類編制村莊規劃,合理安排生產空間,打造宜居生活空間,保護修復生態空間。將村莊規劃納入村級議事協商目錄,引導村民有序參與。合理確定村莊建設邊界,控制村莊建設用地總量。保障居民點建設,科學劃定宅基地范圍,優化宅基地空間布局,滿足村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結合村民生產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空閑地、閑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合理安排村民住宅、公共服務、產業、基礎設施等用地空間布局。積極復墾、盤活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原則上禁止曾用于生產、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工礦用地復墾為種植食用農產品的耕地。

支撐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保障教育、衛生、養老、托幼、文化、旅游、殯葬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鄉村公共服務設施網絡和道路交通、供水服務網絡體系。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服務體系,建設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保障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空間供給。

第四節 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

以鄉鎮或村為單位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按照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留則留、宜整則整的原則,統籌土地綜合整治空間布局、目標任務,整體推進農用地整理、建設用地整理和鄉村生態保護修復。對田、水、路、林、村全域規劃、整體設計、綜合治理,優化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支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保護和修復鄉村生態環境。整合交通建設、農田水利、土地整治、災害防治、國土綠化等項目建設資金,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大力支持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土地綜合整治。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納入增減掛鉤規范管理,優先用于鄉鎮范圍內農村基礎設施、污染治理設施、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可以在縣域范圍內調劑使用,所得凈收益用于鄉村發展建設。

開展農用地整治。統籌推進土地整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坡耕地綜合整治、耕地質量提升、撂荒耕地整治、耕地后備資源開發、退化土壤改良修復等,在確保耕地數量有增加、質量有提升、生態有改善的前提下,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提高耕地質量和連片度,優化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布局。

推進低效建設用地整治。尊重農民意愿,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穩妥有序推進農村低效建設用地整治,引導農民集中居住、產業集聚發展。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調劑政策,支撐農村地區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整合利用人口流出后騰出的各類土地,增加以耕地為主的農業生產空間。

支持開展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對地質災害威脅區、地震災害危險區、河湖管理范圍、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生態敏感區的人口,加快實施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對實施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的鄉鎮、村,開展低效、閑置、零碎集體建設用地整理和農用地整理,以及未利用地開發,加大“空心村”廢舊宅基地收縮整合力度,鼓勵遷入區搬遷安置用地使用存量建設用地,或者通過縣域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落實安置用地。

第五章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和正確的生態觀發展觀,切實扛起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的重大使命,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

第一節 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建立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確保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系統性保護,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為建設美麗甘肅提供重要生態支撐。

全面建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以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行分類分級分區管控。甘肅省整合優化布局2個國家公園、49個自然保護區、112個自然公園。自然保護地總面積約為991.99萬公頃(14879.85萬畝)。

建立國家公園。高質量建設大熊貓國家公園,促進大熊貓野生種群穩定增長、健康繁衍,系統生物多樣性顯著增強。支持祁連山國家公園建設成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先行區、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示范區、生態系統修復的樣板區。推進若爾蓋國家公園設立,強化黃河上游重要補水區和水源涵養區建設,打造高海拔地帶重要的濕地生態系統和珍稀物種重要棲息地。推進六盤山國家公園設立,建設黃土高原重要水源地,暖溫帶森林、草原生態系統和珍稀物種重要棲息地。

完善自然保護區布局。將具有典型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集中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區域劃入自然保護區。優化現有自然保護區邊界,將周邊生態保護價值高、生物多樣性豐富的區域納入自然保護區,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完整性保護。

優化自然公園布局。按照自然屬性、生態價值、管理目標,將具有生態、觀賞、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森林、草原、濕地、沙漠、地質、風景名勝區等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和自然景觀區域劃入自然公園,優化管控范圍,促進形成多樣化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第二節 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

嚴格管控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全面實施祁連山、秦嶺、羌塘—三江源、庫姆塔格、六盤山—子午嶺、岷山—橫斷山北段、西鄂爾多斯—賀蘭山—陰山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保護。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觀測和評估。到2035年,典型生態系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及其棲息地得到全面保護。

保護珍稀野生動物生態廊道和候鳥遷飛路線。在祁連山、秦巴山等區域,優先保護雪豹、野牦牛、藏野驢、白唇鹿、巖羊、大熊貓、金絲猴等珍稀瀕危陸生動物的生態廊道。實施甘肅鼴、灰冠鴉雀等狹域分布稀有小物種的保護。加強對甘肅省候鳥遷徙停歇地、遷徙集群活動區域、遷徙越冬地、重要繁殖地的監測保護。風力發電等設施布局應避讓重要棲息地和遷飛節點。

完善物種遷地保護和基因保存體系布局。按照就地保護與遷地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綜合考慮甘肅省氣候類型、典型植被分布特點、生物多樣性熱點區等因素,構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補的植物園體系,進一步強化極小種群植物保護。保護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環境,鼓勵培育珍稀樹種,優化甘肅省野生動物救護繁育基地。

推動秦嶺野生動植物基因庫、藥用植物種質資源庫建設。加強林業、農業等優質種質資源的收集,推動張掖國家級玉米制種基地建設,不斷提升良種供應保障能力。積極支持畜禽核心育種場、種公畜站和擴繁基地建設。加強外來物種監測預警,防止外來物種入侵甘肅省生物多樣性關鍵地區。

第三節 增強水資源剛性約束和戰略儲備

“四水四定”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綜合考慮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合理確定人口、耕地、城鎮規模和產業布局,促進人口經濟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匹配。加強水資源承載能力分區管控,嚴格控制超載地區人口和高耗水產業規模,加快推進黃河流域地表水超載治理。嚴格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實施節水行動。堅持生態優先,統籌地表水、地下水資源稟賦和水資源循環轉化、供用耗排關系,協調生活生產生態用水,優化供用水結構,控制水資源開發強度,促進水資源供需平衡。

明確水資源保護利用目標。到2035年,節水型社會全面建成,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達到國內同類地區先進水平,區域性水資源超載狀況全面緩解;“多源互濟、互聯互通、統籌調配”水資源配置格局和“西控、南保、東調、中優”水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山川秀美、河湖健康、人水和諧的水生態保護格局基本形成;現代水治理體系基本建立。2035年甘肅省用水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指標以內。

優化水資源空間配置。遵循“補短板、保生態、促發展”的總體思路,在河西灌溉農業區嚴格控制農業灌溉用水,統籌配置生態、生產用水需求;以中東部為重點,用好重大引調水工程,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地表水地下水資源聯合調蓄,提高對能源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現代特色農業區等水資源保障能力,支撐絲綢之路經濟帶發展。

推動形成節水的生產方式。實施重點灌區現代化改造,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梯次推進的總體要求,在水資源緊缺、基礎條件較好的大通河、疏勒河、討賴河、紅崖山和黃河干流提灌群等大型和重點中型灌區建設現代化灌區。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圍繞打造現代寒旱特色農業高地,大力推廣全膜雙壟溝播、壟膜溝灌、壟作溝灌、集雨補灌、滴灌、噴灌、管灌、膜下滴灌水肥一體化和深松耕等農藝節水技術,實施河西走廊及沿黃灌區高效節水示范區提升工程、中部引洮灌區引水上山示范工程、隴南油橄欖基地高效節水工程、隴東百萬畝林果基地高效節水工程,推進現代高效節水農業建設;推行水循環梯級利用,推進高耗水企業向產業園區集中,在石油、化工、鋼鐵等領域大力推進工業節水改造,在蘭白都市圈、天水重點城市組團、隴東能源化工基地等建成一批節水型示范基地,推動節水型示范企業建設。

第四節 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

實施區域和流域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從生態系統完整性和區域、流域等地理單元的連續性出發,統籌農業、生態、城鎮空間,統籌上中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加強江河源頭水源涵養保護,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實施水土流失、荒漠化治理,增強生態系統功能。

強化黃河上游、長江上游、河西內陸河流域水源涵養保護,增容水源涵養空間,實施封育封禁,降低人類活動干擾,促進生態自我修復,科學規范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嚴格執行禁漁期制度。祁連山山前沖洪積扇等地區增強地下水儲備能力,增加雨洪水、冰川融水入滲,恢復地下水儲量。系統開展以流域為單元的綜合治理,重點地區實施封育保護,大力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促進自然恢復,加強生產建設活動綜合監管。開展城市水土保持建設,以蘭州市、白銀市為核心,加強城鎮及工業開發區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有效控制新增人為水土流失。

到2025年,基本消除劣Ⅴ類水質國控斷面,長江流域甘肅段總體水質保持為優,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黃河干流甘肅段水質達到Ⅱ類。到2035年,水土保持率不低于65.14%。

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推進河西祁連山內陸河、中部沿黃河、隴中隴東黃土高原、甘南高原黃河上游和南部秦巴山區長江上游五大重點片區生態修復,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冰川、荒漠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工程建設,提升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重點完成祁連山、河西走廊、黃河干流、隴中隴東黃土高原、甘南高原、南部秦巴山區等重點生態修復工程。

系統推進河湖生態保護和修復。重點保障河湖水體連續性和濕地等重要環境敏感保護區生態用水。內陸河流域以退還擠占的生態用水和鞏固已有治理成效為主,不斷改善流域生態質量;黃河流域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恢復河流廊道自然屬性;長江流域要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以水系、村莊和城鎮周邊為重點,打造生態清潔小流域。

科學開展國土綠化行動。運用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綜合降水量、海拔、坡度、土層厚度等主要因子,從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土地(鹽堿地、沙地、裸土地)等,篩選適宜造林綠化空間,統籌確定為規劃造林綠化空間,并落實到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綠化任務,帶位置上報、帶圖斑下達。堅持以水定林,宜林則林、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宜濕則濕、宜沙則沙,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重點調整土質良好的25度以下耕地內種樹、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區域過度發展喬木樹種、年降水量200毫米以下區域毀草增林等不當利用方式。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強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保護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環境,在適宜的城市開展森林城市建設。到2035年,森林覆蓋率按照國家下達任務執行。

強化重點沙化區域的生態保護和綜合治理。采取工程、生物措施等,綜合治理荒漠化土地。對不具備治理條件、因生態保護需要不宜開發利用的連片荒漠化土地實施封禁保護。加強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現有植被和自然生態保護,穩定和提高荒漠植被蓋度,促進荒漠植被休養生息。穩步推進重點沙區縣防沙治沙,維系沙漠綠洲生態平衡,筑牢北方防沙帶。實施河西地區沙化治理示范,開展沙漠鎖邊防護林體系建設;支持武威市建設民勤生態示范區和實施八步沙區域生態治理;推動白銀市北部、酒泉市東北部沙區生態治理;加強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和慶陽市環縣沙化土地綜合治理。

強化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礦業權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持因地制宜的礦山生態修復原則,按照“邊開采、邊修復”的要求,督促礦山企業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義務,實施礦山地質災害隱患治理、損毀土地植被恢復、破損生態單元修復等工程,合理開展修復后的生態化利用,注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恢復,形成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加快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不斷鞏固提升祁連山及沿山地區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成效,深入推進重點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

健全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強化河湖水域空間用途管制,加強自然岸線保護,禁止違法違規侵占河湖水域空間。河道、湖泊及岸線利用應當符合行洪、蓄洪和輸水的要求,逐步退出主河槽內、洪水頻繁上灘等區域嚴重影響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開發利用活動。到2035年,水域空間保有量保持在601.16萬畝。

實施地下水保護和開發分區管控。劃定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加強地下水污染治理,嚴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級管理。加強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管理,對已劃分保護區范圍的依法進行管控。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地實施污染綜合治理、生態修復、水源涵養等措施。

實施林地分級保護管理,加強林地用途管制,實行占用林地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嚴格執行限額采伐和憑證采伐的管理制度。對生態區位重要和生態脆弱區域林地,以及木本糧油和生物質能源林地進行重點保護。全面落實天然林保護修復政策,嚴格保護原生性森林,嚴格限制天然林采伐。落實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探索對公益林實施差異化補償;實行公益林分級分類管理,對公益林實施嚴格保護。嚴控商品林采伐面積,伐育同步規劃實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不得將天然林改造為人工林,不得擅自將公益林改為商品林。到2035年,林地保有量實現穩中有增。

規范草原征用管理,全面落實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強甘南、祁連山等重要生態區草原保護。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嚴防超載過牧。禁止在生態脆弱草原采挖植物和從事破壞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動。科學劃定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區范圍,推進季節性休牧和劃區輪牧。到2035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5%。

實施濕地分級管理。落實濕地管護責任,重點保護生態系統典型、珍稀瀕危物種集中分布的自然濕地,逐漸形成覆蓋面廣、連通性強、層級合理的濕地保護格局。到2035年,濕地保護率達到52.73%。

在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內,禁止一切破壞植被的活動。未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指定部門同意,不得在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內進行修建鐵路、公路等建設活動。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藥材及其他固沙植物,禁止在林木更新困難地區的防風固沙林網、林帶中采伐林木。

第六章 強化集約集聚,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

圍繞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統籌經濟需求、生活需求、生態需求和安全需求,促進城鎮建設方式由擴張增量向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質量轉變,加快構建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高質量發展的城鎮空間格局,使城鎮更加安全綠色、健康宜居、各具特色、富有活力。

第一節 分類推進城鎮空間協同緊湊布局

適應人口總量、結構變化、流動趨勢,分類引導城市化地區高效集約發展。

區域一體,積極建設兩大城市群。全面融入國家“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推動蘭州—西寧城市群成為區域發展重要載體,積極參與和推動關中平原城市群建設。協調區域農業、生態、城鎮和基礎設施空間布局,以綠色開放空間網絡,約束空間蔓延,促進空間結構優化,形成區域一體、城鄉融合的空間格局。增強交通一體化設施布局的空間支撐,加強完善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整體布局的用地保障。

核心帶動,打造城鎮化中心格局。增強黃河沿岸、河西地區和隴東南地區中心城市能級與集聚帶動能力,培育形成以蘭白都市圈為核心,天水、酒泉—嘉峪關、慶陽—平涼重點城市組團為支撐的城鎮化中心格局。探索建立區域建設用地指標統籌配置機制,創新國土資源利用和空間組織方式,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并依據都市圈國土空間規劃,在都市圈內流轉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中心城市與各級各類城鎮設施聯通、產業協作、環境共治、民生保障等項目。

引導大中小城市協調布局。圍繞實施甘肅省“四強行動”,明確蘭州市為省域中心城市,加強城鎮人口吸引力,支持蘭州市建設要素聚集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產業發展中心、物流輸轉中心、區域消費中心,推動產業園區發展、現代城市建設和鄉村全面振興,強化公共服務供給。建設酒泉市、天水市兩個區域中心城市,支持資源稟賦和基礎條件具有相對優勢的酒泉—嘉峪關、慶陽—平涼和天水等地率先發展。保障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優化城市功能體系,破解“大城市病”等空間問題。建立差異化的城鎮空間分級發展策略,加快縣域中心城市發展,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全面支撐人口就地城鎮化,使人口分布與資源環境條件、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相匹配,促進各級城市、縣城、小城鎮和村莊協調聯動和特色化發展。調整優化城市空間布局、用地規模和結構,保障小城市增強城市活力的服務功能和產業發展的空間需求。

促進人口減少城市空間緊湊布局。嚴格控制人口減少的城市用地規模擴張,促進人口和公共服務資源向中心城區適度集中,根據實際服務人口需求,重點保障教育、醫療、文化、體育、養老、托幼、郵政快遞等公共服務功能用地,鼓勵存量建設用地混合利用和空間復合利用。落實國家差異化的規劃用地政策,加強人口減少區域城鎮建設用地統籌和流轉,保障創造就業崗位的空間需求。優先保障新能源、設施農業用地空間,促進沿“一帶一路”主要通道節點集聚產業和人口。在具有生態優勢的地區,允許利用一定比例土地發展休閑農業、生態旅游等產業。

到2035年,甘肅省300萬—500萬人的Ⅰ型大城市1個,100萬—300萬人的Ⅱ型大城市1個,50萬—100萬人的中等城市5個,20萬—50萬人的Ⅰ型小城市13個,20萬人以下的Ⅱ型小城市61個。

第二節 構建縣域發展新格局

發揮縣域經濟支撐帶動作用,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依托縣域資源稟賦,按照城市服務型、工業主導型、農業優先型、文旅賦能型、生態功能型五種縣域經濟類型,突出縣城和中心鎮的節點紐帶作用,著力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和多元富民產業,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能力,打造一批工業強縣、農業大縣、文旅名縣、生態優縣,構建功能鮮明、經濟繁榮、設施配套、治理有效、普惠共享的縣域發展格局。

推動縣城和小城鎮集約布局。支撐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合理保障縣城和小城鎮空間需求,提高吸納新增城鎮人口、服務周邊農村地區人口的能力,促進城市、縣城、小城鎮和村莊協調聯動、特色化發展,使城市鄉村功能更加貼近群眾需要。在縣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優先保障公共服務設施和產業升級空間,預留區域性交通物流、電信、市政、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廊道。加強存量低效用地再開發。

第三節 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務空間體系

建立與常住人口掛鉤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機制。結合城鎮體系布局,建立與城鎮人口規模和結構相匹配的公共服務配置體系。統籌考慮省域中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和縣域中心城市的實際服務人口總量和結構需求,優化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供給策略。提高市州中心城區、縣城、重點鎮的公共服務配套水平,有力支撐就地就近城鎮化。統籌存量和增量空間,完善城鄉生活圈的公共服務和便民商業設施配置,有效保障教育、醫療、文化、體育、養老、托幼、社區商業、郵政快遞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保障殯葬服務設施用地。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鼓勵利用低效土地和房屋安排養老、托幼等急用短缺的公共服務設施。

統籌區域性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教育設施方面,支持新時代振興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先行區建設,完善隴中地區、河西地區、隴東南地區3個職業教育集群布局。醫療衛生設施方面,在蘭州市、酒泉市、天水市等地統籌布局區域醫療中心、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支持建設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級傳染病專科醫院、省級集中醫學隔離場所,優化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布局,在各市州實現三甲醫院全覆蓋,在精神衛生服務能力不足的市州和人口較多的縣,完善精神衛生福利設施配置,支持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康復服務需求。文化設施方面,加強敦煌研究院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研究機構、重點博物館、紀念館、文化館等建設的空間保障。公共體育設施方面,支持國家步道體系、甘肅絲綢之路體育健身長廊建設,支持市縣完善“一場(公共體育場)兩館(體育館、游泳館或滑冰館)一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布局,支持都市圈中心城市優質公共服務資源與周邊城市的共建共享。

保障城鄉一體的公共服務設施合理配置。推動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均衡布局,促進與學齡人口變化相協調、與城鎮化進程相適應的學前教育設施、中小學校布局優化調整。順應人口結構發展趨勢,因地制宜優化托育、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強化兜底保障。分級分類完善城鄉醫療衛生機構規劃布局,增強平急結合、應急處置快速轉換能力。做好各類福利、公益性殯葬服務、公共文化、全民健身等設施規劃保障。各地可在市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進一步優化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布局和配套標準。

優化職住平衡的生活空間布局。堅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則,對接群眾剛性和改善性居住需求以及相應的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及其用地需求。充分利用城市交通和就業便利地區的存量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促進職住平衡,合理調整新增國有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供應比例,適當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計劃時,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保障軍隊安置住房用地,優先安排,應保盡保。加大產城分離城市改善通勤交通、產業園區生活圈配置支持力度。

優化城鎮生態空間布局。統籌城鎮開發邊界內外生態空間管控,加強生態空間保護修復,充分發揮城市周邊山體、河流、湖泊等生態空間的本底優勢,促進生態空間與生活、生產空間融合,高品質綠色開放空間。

第四節 保障創新引領產業空間

支持構建“一核七極”的產業空間格局。“一核”即蘭州高質量產業發展核心,“七極”即蘭州新區、蘭州榆中生態創新城、大敦煌文化旅游圈、天水先進制造業基地、隴東綜合能源化工基地、酒嘉雙城經濟圈、金武產業增長極。

保障創新引領的產業空間和用地需求。優化產業用地供應,引導人口密度較高的中心城區傳統產業功能空間有序騰退,支持中小城市發展與城市群產業鏈相關配套產業的合理空間需求,引導產業用地向產業園區集中。助推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現代服務業加速發展,支持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產業、特色農產品、數字智能、生物醫藥、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文化旅游康養、路衍經濟等優勢產業集群建設。

保障創新要素空間集聚。支持創新產業發展,優化產業空間結構和用地供應機制,引導產業用地規范合理轉換用途,促進產城融合。做好空間留白,預留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需要,在環境優美,交通便利的小城鎮、鄉村地區,創新土地供給模式,支撐培育創新節點。推動產業園區化、園區產業化,全面提升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服務能力,引導生產要素集聚。

保障國家重大產業和科技創新空間。充分保障國家生產力總體布局中重大產業和項目、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空間需求,統籌布局產業備份基地。保障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等空間需求,支撐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提質增效。推動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和產業園區建設,支撐蘭州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中核甘肅核技術產業園等產業集聚區發展。

加大新能源就地開發利用。支持利用未利用土地建設特大型新能源基地,拓展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規模,打造金(昌)張(掖)武(威)千萬千瓦級風光電基地,支持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用地。發揮白銀市、慶陽市、平涼市等地區能源種類豐富的優勢,探索中東部地區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分散式風電。

第五節 增強城鎮空間安全韌性

構建更具韌性的城鎮空間結構。加強自然災害防治,優化城鎮空間布局,提高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標準。限制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新建項目,無法避讓的,必須采取工程防治措施。開展地震高烈度區城市活動斷層探測,加強地震災害風險監測評估。保障區域型分布式網絡化的應急設施、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和救援設施體系建設用地供給。

協調區域和城市防洪排澇排水功能空間。統籌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和城市地區排澇等需求,劃定洪澇風險控制線,增強城市和區域的調蓄空間管控。恢復、預留自然河湖水系行洪空間,優化城市和區域洪澇風險防控設施布局。

統籌應急儲備保障空間。適應國防安全、救災應急等要求,統籌區域應急物資儲備庫布局。依托開放空間、地下空間和基礎設施體系,構建互聯互通、更具韌性的網絡型生命線工程和防護空間體系。

第六節 促進城鎮建設用地節約集約

完善城鎮節約集約用地標準。分區分類推進城鎮節約集約用地,土地開發利用應符合相應規劃用途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人均城鎮建設用地超過150平方米的城市,嚴格控制新增城鎮建設用地。人均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小于85平方米的城市,可適應人口增長,補足城鎮建設短板的用地需求。按照節約集約要求完善各類建設用地標準,健全用地考核機制和評價體系,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強化重大建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的剛性約束,新上項目力爭達到當前國內同行業節約集約用地的先進水平。

嚴格地下空間資源管理。分層有序利用地下空間,劃定重點地下空間管控區域,在自然保護地、地下文物埋藏區、古生物化石埋藏區、古樹名木分布區、野生動植物棲息地、重要水源地、自然災害高風險區、地下主要含水層、地下油氣儲存設施及運輸管道等危險品周邊區域,嚴格地下空間資源管理。健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制度,規范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權屬管理。

推進開發區集約高效利用土地。提高開發區土地利用效率,全面推廣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實行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與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掛鉤制度,嚴控低效開發區新增建設用地。在保持環境適宜的前提下,適度提高開發區工業用地開發強度,完善開發區功能轉換用地政策,推動已完成開發任務、工業用地比例低、產城融合程度高的開發區向城市綜合功能區轉型。依托開發區整合改造各類“小、散、亂”產業園區。將開發區、產業園區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作為城鎮批準土地征收、成片開發的重要前提。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進行城鎮集中建設。鼓勵對口支援、東西部協作,探索產業園區共建、飛地經濟等開發利益共享的區域合作模式。

推動存量土地盤活利用。明確城市更新重點區域和存量空間利用總體要求,引導消化城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嚴格控制新增閑置土地,推動城市存量空間資源要素的盤整、激活和優化利用。支持金昌市、白銀市、天水市重點推進工業用地盤活利用,支持慶陽市、平涼市、定西市、臨夏回族自治州、隴南市重點推進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盤活利用,支持其他市州開展綜合型用地盤活利用。將國土調查、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作為工作基礎,結合規劃實施評估,落實土地權屬和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

第七章 保護傳承文化與自然價值,彰顯國土空間魅力

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豐富多彩的景觀資源是美麗國土的重要標識,是支持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的戰略資源。甘肅省歷史悠久、文化底蘊厚重。明晰歷史文化保護格局,圍繞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和長城、長征、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甘肅段建設,構建甘肅省魅力國土空間格局,促進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合理利用。

第一節 整體保護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

支撐構建國家遺產保護空間體系。整體保護世界文化遺產、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大遺址、地下文物埋藏區、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以及傳統村落、水利工程遺產、交通遺產、工業遺產、農業文化遺產等各類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各類遺產本體及環境實施嚴格保護和管控,夯實遺產保護空間基礎,整體構建遺產保護空間體系,明確保護管理要求。

推進以萬里長城—嘉峪關、麥積山石窟、懸泉置遺址、玉門關遺址、鎖陽城遺址、敦煌莫高窟、炳靈寺石窟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為重點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

構建歷史文化保護格局。支持建設“六主題、四線路、八片區”歷史文化保護格局,保護傳承歷史文化資源的多樣性、差異性、典型性,彰顯甘肅省地域文化特征。

加強歷史文化資源和山水環境的空間整體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所在市縣應尊重和順應山水環境和歷史格局,針對歷史文化和自然景觀資源富集、空間分布集中的地域和廊道,明確整體保護和利用的空間要求,保護歷史文化資源依托的農耕自然人文空間。

適應氣候變化增強遺產環境安全韌性。積極應對氣候變化,針對生態系統退化和生物多樣性下降,基于甘肅省不同氣候條件、不同地理環境、不同災害類型對文化遺產本體及其環境的潛在風險,布局安全緩沖空間和風險管控重點區域。對世界文化遺產、具有標識性的重要文物保護單位賦存環境產生影響的地質災害,統籌開展文物預防性保護和搶救性保護,增強遺產環境的韌性,避免文化遺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遭受破壞。

落實各類歷史文化保護線的保護范圍和管控要求。市縣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時,落實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包括建設控制地帶、地下文物埋藏區、城市紫線、歷史建筑、傳統村落、工業遺產等在內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范圍,并將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空間管制的規劃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監督實施,作為實施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的重要依據。建立歷史文化保護線管控定期評估與更新機制,協調歷史文化遺產周邊風貌的保護與留存。發掘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的多重價值,保障文物保護、利用、考古等合理空間需求。對需依法保護的歷史文化遺存,開發建設前應開展建設影響評估。對歷史文化保護線內可能存在歷史文化遺存的土地,實行“先考古、后出讓”制度。

第二節 系統活化利用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

統籌推動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深入實施“鑄魂”“探源”“守根”“塑形”行動,建設分類保護、集中展示、融合發展、綜合利用四大功能區,形成“片區支撐、點段牽引、連線整合、系統推進”的文化發展新格局,推動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成為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高地。

加快長城、長征、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甘肅段建設。圍繞長征、長城、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甘肅段建設保護規劃總體布局,保障重點項目工程實施。打造國家文化公園甘肅段示范區,培育甘肅文化發展新動能。保障重大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將國家文化公園管控保護區范圍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

優化文化與自然資源風景名勝區布局。將具有觀賞、文化或者科學價值,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比較集中,環境優美,可供游覽或者進行科學文化活動的區域納入風景名勝區管理,優化風景名勝區空間管理范圍。甘肅省共劃定15個風景名勝區,其中國家級4個,省級11個。

加強小崆峒等城市型風景名勝區與城市空間開發相協調,統籌帶動周邊環境改善,實現城景交融,營造高品質的市民活動空間;強化官鵝溝等城郊型風景名勝區與周邊城鎮、生態和農業功能空間的融合,制定生態郊野單元,滿足市民日常休閑旅游需要;豐富麥積山等遠郊型風景名勝區的體驗式旅游產品,打造帶動鄉村振興和富民行動的空間載體,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完善旅游景區和旅游休閑地用地政策。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前提下,允許在生態保護紅線一般控制區內,適度開展參觀旅游和相關必要的公共設施建設,對開發建設活動實施統一的用途管制、規劃許可,以及監督實施。在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支持零星分散、單獨選址的游客服務中心和文化旅游項目用地需求。

以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和國家5A級旅游景區為基礎,率先篩選一批自然和文化價值特色突出,以及具有較高藝術、科學和歷史文化價值的地域,重點保障高品質服務設施和聯結中心城市的交通設施用地需求,申請設立生態人文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景區。

以中心城市為服務樞紐,推動綠道建設,將山林、河湖、冰雪、草原、溫泉、沙漠等特色自然景觀融入城鄉居民的“日常游憩圈”“休閑旅游度假地”。增強旅游鐵路、旅游公路風景道、慢行綠道等與文化旅游資源的銜接,為公路沿線自行車道、步道以及旅游驛站、觀景平臺等配套服務設施提供合理的用地保障。

利用廢棄地、廢棄礦山等支持文化和旅游用地需求,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保障文化和旅游新業態用地。

第三節 彰顯國土空間的特色魅力

構建“四廊十五核十六區”的魅力國土空間格局。科學識別、綜合評價甘肅省魅力國土空間,以保護為基礎,科學利用全域魅力國土資源,提出“廊—核—區”的多層發展體系,總體形成“四廊十五核十六區”的魅力國土空間格局。

塑造區域自然人文特色。遵循自然地理環境的地域特點,依托具有文化代表意義的重要山脈、水系,整合豐富的歷史文化要素,發掘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人文和自然景觀資源,形成發展優勢。加強文化生態保護區整體性保護,維護和培育文化生態,將文化和旅游資源納入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綜合管理。統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展示、自然景觀欣賞和游憩功能,促進區域歷史文化、自然生態和城鎮鄉村融合發展,提升文化和自然資源資產價值。

第八章 強化空間統籌,保障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需求以及資源能源開發空間布局,協調解決空間矛盾問題,優化空間結構、功能和發展模式,構建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軍民融合、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和空間保障體系。

第一節 構建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礎設施網絡

構建“九河連通、四橫一縱”的全域水網主骨架,提升甘肅省供水保障能力。其中“九河”為疏勒河、黑河、石羊河、黃河干流、大通河、洮河、渭河、涇河和白龍江,“四橫”為引大入秦、引洮供水、白龍江引水和沿黃引提水供水帶,“一縱”為引大入秦延伸增效工程。

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統籌利用引江水、引黃水、內陸河引水、當地水、再生水等,有效緩解水資源短缺問題。規劃白龍江引水、臨夏州供水保障生態保護水源置換等工程,推進引哈濟黨工程協調論證,加快引大入秦延伸增效、隴南國家油橄欖基地供水等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國家推進南水北調西線、黑山峽水利樞紐等工程前期論證。加快甘肅省中部生態移民扶貧開發供水工程建設。對現狀引、提水工程進行挖潛改造,提升工程供水能力。建設景泰川電力提灌提升增效工程,為黃花灘移民區提供城鄉供水和灌溉水源保障。科學應對冰川融水加速和干旱缺水,提高對能源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現代特色農業區等水資源保障能力,支撐“一核三帶”區域經濟發展。

健全以流域為單元的防洪減災體系。在河西內陸河流域,重點開展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及淺山區對城市和灌區安全威脅嚴重河段的治理。在南部長江流域及黃河流域甘南地區,重點加強威脅城鎮和人口密集區安全的高風險山洪泥石流溝道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和綜合防治。在隴中和隴東地區,重點加強黃河、渭河、涇河、馬蓮河等干支流重要城市和人口密集河川谷地的防洪建設。

提升城鄉一體的多水源保障能力。提升地級市供水能力,推進蘭州市、天水市、臨夏回族自治州等城市多水源建設及水源聯網聯供,推進平涼市、慶陽市等城市第二水源和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加快酒泉市、張掖市等城市地下水源置換。完善縣級市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因地制宜建設一批中小型水庫及引調水工程,實施區域性重點水源工程拓網提質及引水入城,建立覆蓋縣級城市的城市水網。

通過骨干工程延伸配套建設,擴大農村人飲供水覆蓋范圍。加快集中供水水源建設,在骨干工程覆蓋范圍外且城鎮供水管網難以延伸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提高水源保障能力。

提高農產品主產區的灌溉保障。以農產品主產區為重點推進大中型灌區現代化改造和建設。重點在河西灌溉農業區、沿黃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帶新建一批節水型、生態型灌區,持續推進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加強節水設施建設,發展高效節水農業。

第二節 優化綜合立體交通和物流網絡布局

保障省域“三廊六通道多聯”綜合交通通道和“2—6—6”綜合交通樞紐建設。落實國家大陸橋、西部陸海、京藏三條綜合交通走廊布局,打造三條交通主廊道,即“絲綢之路”交通主廊道、“西部陸海新通道”交通主廊道、“寧甘青”(銀川—蘭州—西寧)交通主廊道。到2035年,甘肅省綜合立體交通網實體線網總規模合計4.8萬公里左右。

支持蘭州市、酒泉市—嘉峪關市2個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建設,強化國家運輸組織樞紐功能和國際化要素集聚,增強甘肅省參與區域競爭、融入向西開放的競爭力。支持天水市、慶陽市、隴南市、敦煌市、武威市、張掖市6個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建設。支持白銀市、定西市、臨夏回族自治州、金昌市、平涼市、甘南藏族自治州6個地區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建設。

支持“一帶一路”國際性物流中心建設。推進蘭州陸港建設,打造蘭州市為我國向西開放運輸組織樞紐及輻射西部、中部地區的進口商品分撥中心平臺,建設西部貨運樞紐中心和鐵路物流中心。加快推進甘肅(武威)陸港建設鐵路集裝箱場站,推動公鐵多式聯運物流中心建設。加快推進甘肅(天水)陸港建設關中—天水經濟區、關中平原城市群區域物流配送基地,優化鐵路通道與陸港銜接。支持金昌市申建國家級經開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嘉峪關市積極發展集多式聯運綜合保稅為一體的智慧型、外向型經濟,逐步形成現代物流區域性中心城市。

支持航空服務網絡建設。打造以蘭州中川國際機場為中心,東西機場群為兩翼,覆蓋甘肅省大部分市縣的航空服務網絡。加快建設蘭州中川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打造重要的航空樞紐。有序推進天水軍民合用機場遷建工程,新建平涼、臨夏、定西機場以及武威軍民合用機場,適時推進嘉峪關、張掖、慶陽、金昌、隴南成縣、甘南夏河等機場擴建,加快建設一批通航機場。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為重點,積極開辟國際航線,深度參與建設“空中絲綢之路”。

支持高質量鐵路網絡建設。加快構建以蘭州市為中心的高速(快速)鐵路骨干網,按照國家“八縱八橫”高速鐵路網總體布局,推進蘭州鐵路樞紐優化提質,加快建成蘭張三四線、蘭合線、西成線等鐵路及蘭新客專蘭州至西寧段達速提質工程。加密普通干線鐵路網,構建以隴海—蘭新鐵路為軸的“魚骨狀”路網布局,加快建設天隴鐵路,規劃定西至平涼至慶陽鐵路、環褚鐵路,以及寶中線、西平鐵路增建二線;有序推進酒額鐵路向北延伸等鐵路前期研究;推進資源能源開發專用線建設和既有線擴能改造,配套建設園區鐵路專用線和鐵路集疏運支線,提升隴煤入川能力和疆煤、蒙煤入甘運力。

支撐完善省域干線公路網骨架。完善以高速公路為骨架、普通國省道為基礎的省域公路網系統。推進國家高速待貫通路段和交通繁忙路段、共線路段擴容改造,加快實施城市群、都市圈、重點城市組團城際快速公路通道建設,有序推進國省干線公路建設,暢通省際快速出口通道,完善重要國際運輸通道。加快沿邊公路、省際出口路建設,推進服務重要景區、樞紐集疏運路段公路建設,支持觀光鐵路、旅游風景道等連接可達。在不改變高速公路用地性質的情況下,鼓勵高速公路經營企業依托服務區等發展物流倉儲、交旅融合等與交通運輸業相關的功能業務。

建設廣覆蓋的農村公路網。鞏固拓展具備條件的鄉鎮、建制村硬化路成果,推動更多交通建設項目進村入戶,鼓勵農村道路與產業園區、旅游景觀、鄉村旅游重點村等一體化建設,加強鄉村產業路、旅游路、資源路和過窄農村公路拓寬改造等,提升農村公路網絡化水平和通達深度,推動實現鄉鎮通三級路、建制村通等級路、較大人口規模自然村(組)和邊疆自然村通硬化路。

推進內河水運發展。重點推進黃河臨夏段、蘭州段、白銀段航道建設。研究推進白龍江航道建設。布局形成以蘭州、白銀、臨夏、隴南等港口為主體,其他港口為補充的內河港口發展格局。推動黃河甘肅段劉家峽至景泰旅游通航,打造百里黃河風情線。

保障城鄉公共交通服務需求。支持城鎮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軌道交通布局,提高公交服務保障能力。建設風景道、綠道體系,規劃布局以游覽功能為主,兼顧部分運輸功能的旅游公路風景道。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提升城鄉公交覆蓋率,將公共交通服務延伸至縣域范圍。

加強偏遠地區基本交通服務保障。提高省域毗鄰地區、環境惡劣地區公路進出通道覆蓋能力。加強甘南藏族自治州、隴南市等地區高速公路銜接通道建設,提高高速公路網絡覆蓋能力和服務水平。至2035年,基本實現市級行政中心45分鐘上高速(快速)鐵路、縣級行政中心60分鐘上鐵路。

第三節 形成安全綠色的能源資源布局

優化礦產勘查開發布局。推進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現勘查增儲,提高資源保障能力。重點保障戰略性礦產資源和優勢礦產資源開發空間,全面提高甘肅省煤炭供給能力,鼓勵能源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加強伴生資源和空間疊合資源的開發利用。圍繞國家劃定的6處能源資源基地、16處國家規劃礦區、1處戰略性礦產資源保護區,劃定13處省級重點開采區、38處省級重點勘查區,強化綠色勘查開發、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大轉化力度,將礦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勝勢。

推動清潔能源基地建設。依托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持續推動風電基地建設,建設酒泉地區特大型風電基地,拓展金(昌)張(掖)武(威)風電基地規模,擴大白銀市、定西市、慶陽市等地區風電裝機規模。擴大光伏基地建設規模,優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開展規模化建設,實現太陽能發電與荒漠化治理、生態修復、農牧業融合發展。推進嘉峪關市、敦煌市、玉門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瓜州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金塔縣、高臺縣、山丹縣、臨澤縣、永昌縣、涼州區、民勤縣、古浪縣、永登縣、景泰縣、環縣、東鄉族自治縣等百萬千瓦級大型光伏發電基地建設,推進酒湖直流輸電工程配套光伏發電項目,多元化發展光伏發電。積極探索光熱發電建設模式。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金塔縣、玉門市、高臺縣、金川區、民勤縣、古浪縣、景泰縣等地區謀劃實施長時儲熱型光熱發電項目,推動“光熱+風光電”一體化項目,發揮光熱發電調峰作用,提升新能源發電穩定性和可靠性。重點保障民勤釷基熔鹽堆核能系統及產供鏈項目,引領清潔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支持地熱能開發利用,推進中深層地熱能供暖,開展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提高地熱資源利用率。

推進抽水蓄能項目建設。充分發揮梯級水庫調蓄能力,推進黃河上游既有水電站擴機改造工程,謀劃布局混合式抽水蓄能電站。加快肅北東、黨河、昌馬、張掖、平草湖、黃羊、西營、東大河、東鄉、黃龍、永昌、皇城、阿克塞、平川、康樂、積石山、宕昌、瑪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進一步提升甘肅省電網系統調峰能力。

支撐電力源網荷儲高質量發展。實施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工程,建設隴東—山東直流、河西—浙江直流、酒泉至中東部直流、庫木塔格直流、騰格里第二回直流、巴丹吉林第二回直流外送通道,積極對接哈密北—重慶±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進展,充分預留西北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等電力外送新增特高壓輸電通道的建設空間,積極開辟新的輸電走廊。持續完善主網架結構,優化資源配置能力。加強省際750千伏輸電斷面聯絡,提高甘肅省電網西電東送能力。強化甘肅省750千伏主網架,優化增加750千伏變電站布點。提升甘肅省330千伏主網架供電、輸送能力。圍繞市、工業區等負荷中心,形成330千伏電壓等級分區合理的供電格局,提升電網安全運行水平。

保障石油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增強油氣儲備保障能力。根據國家原油和成品油儲備戰略布局,做好在甘石油儲備項目建設。支持油氣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成品油管道運輸與公路、鐵路等運輸方式的高效銜接,健全完善成品油分銷體系,保障成品油穩定供應。推進西氣東輸三線中段、西氣東輸四線甘肅段等國家在甘重點工程建設,加強甘肅省天然氣支線管道建設和管網互聯互通,提高管道覆蓋范圍和供應能力。

第四節 系統布局新型基礎設施

完善覆蓋全域的數字化基礎設施。推進東數西算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甘肅)和慶陽數據中心集群建設,建成蘭州國家級互聯網骨干直聯點,保障電信網、物聯網、工業互聯網、云計算、區塊鏈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空間。引導數據中心向算力需求旺盛、清潔能源豐富的地區集聚,在甘肅省范圍內形成多點算力保障體系。推進工業數據中心建設,建成蘭州新區高性能計算(超算)中心。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智能計算中心、超算中心,提升算力層次和供給水平。

加強航天航空遙感、定位導航、地面調查監測等系統集成應用,推進智慧國土建設。促進傳統基礎設施升級改造,支持智能交通物流、智慧水利、智慧環保、分布式智能電網、新型低碳綠色能源基地等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補齊鄉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短板,促進數字技術與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保障國家安全和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空間。優先保障國家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優化創新基礎設施的空間布局,支持國防和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和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電磁空間安全。秉承集約建設、共建共享原則,合理規劃和預留通信局所、機房、基站等通信設施用地,全面推進5G、千兆光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合理保障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布局加氫基礎設施,提升安全運行水平。支持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開展油、氣、氫、電綜合供給服務。

第五節 構建綜合防災減災網絡體系

保障應急救援中心布局。建設多級應急救援中心。支持人防疏散基地建設。提升突發事件應急交通運輸保障能力。明確地震、地質災害、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防控區域,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資源的區域布局。

保障陸水空協同的網絡型生命線工程。建設陸水空協同的網絡型生命線工程。支持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生命線應急保障系統建設,以及備災中心、備災倉庫建設。

制定安全韌性發展策略。嚴格執行國家及甘肅省地質災害、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重大危險源、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等人為災害隱患的相關防控標準。采取防搬治結合的措施,完成生態及地質災害搬遷任務,實施重、特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從根本上消除地質災害威脅。強化城市活斷層探測,開展大震危險源探查,加強地震災害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提升城鎮地震安全韌性。針對城市內澇劃定洪澇風險控制線,預留城市自然河湖水系行洪能力,優化城市洪澇災害風險防控設施布局。加強林火阻隔和應急道路建設。支持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鎮消防安全改造,合理布局消防隊站,支持區域性應急保障中心和市級應急救援戰勤保障消防站建設。配置城市公共衛生、災害事故等安全應急設施,提高城市面對突發性公共衛生和安全事件的應對能力。布局完善防災救災疏散通道系統,協同鐵路、航空、公路和城市干道,預留區域及城市疏散救援通道,增強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節 協調優化基礎設施空間布局

統籌協調各類基礎設施布局。加強相關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統籌各相關專項領域的空間需求,協調項目選址、布局和空間規模,確保各類需求的空間布局不矛盾,確保節約集約用地。

引導各類基礎設施低影響開發。制定節約集約的水利、交通、能源、新型基礎設施等建設用地分類控制標準,嚴格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合理避讓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災害高風險區等區域,降低工程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分割和環境影響。加強水利、交通、能源、環境、通信等基礎設施的空間統籌,保障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基礎設施用地需求。預留基礎設施廊道空間,促進傳統與新型基礎設施功能融合,提高復合利用水平。各項建設原則上不得壓覆儲量規模中型以上的礦產資源地,特別是油氣資源區。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內戰略性礦產差別化管控。風光水電清潔能源生產基地應注意避讓重要水源涵養區和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推動礦產資源綠色勘查和綠色礦山建設。

保障重大基礎設施用地。落實國家重大戰略,保障河西走廊重要交通、能源廊道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基礎設施貫徹國防要求,廣泛開展軍民合建共用基礎設施,保障民用機場、鐵路、大型物流樞紐基地等重大基礎設施軍民融合發展的空間需求。完善自然資源、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利、能源等部門用地保障機制,加大國家重大項目、國防安全設施重大項目、甘肅省基礎設施項目的用地保障力度。

第九章 加強協調協同,推動區域共建共治

促進生態保護、開放合作、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省際協調合作,實現生態共保共治、開發平臺共建、設施共建共享。推動重點流域、重點區域協同共建共治。

第一節 積極推進省際協調合作

加強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共治共保。在國家公園建設、重點流域生態保護、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水資源配置等方面強化與周邊省區協商對接,建立信息通報、聯合執法、定期會商等機制,確保省際生態格局完整、環境協同共治。按國家統一要求,協同探索省際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協調推進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

積極建設蘭州—西寧城市群,融入關中平原城市群。推動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等方面互聯互通,實現產業優勢互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的區域協調發展格局。建設紅古—民和成為蘭州—西寧城市群跨省交界一體化發展的合作示范區,使蘭州—西寧城市群成為區域協作平臺。圍繞創新鏈培育產業鏈,統籌推進軍工、科研創新機制改革,與西安共同打造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示范區,努力在創新驅動發展方面走在全國前列。主動對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積極培育甘肅省南部地區裝備制造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農林產品加工產業、文化產業發展,加強與成渝地區之間的產業合作,擴大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交通網絡輻射范圍,實現甘肅省南部地區跨越發展。

加強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協調共建。加快推動新歐亞大陸橋經濟走廊提升發展能級;積極推動南向通道建設,融入國家西部陸海走廊;加快完善國家京藏走廊高等級交通設施布局。協調推進蘭州—平涼—慶陽—延安、銀川—慶陽/平涼—西安、延安—慶陽—平涼—天水—隴南—九寨溝—成都、烏力吉—武金張—西寧、策克口岸—酒泉/嘉峪關、馬鬃山—敦煌—格爾木等跨省綜合交通通道建設。

圍繞白龍江引水工程建設,加強與陜西省的合作,緩解甘肅省東部地區缺水問題。圍繞南水北調西線、黑山峽水利樞紐等工程,積極與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周邊省份協商,做好前期論證工作。以疆電入渝、隴電入魯、隴電入浙、青電外送、西氣東輸廊道建設等跨省跨區重大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為契機,建立與陜西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區域協調發展創新機制,充分發揮西北地區作為我國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核心區域的重要作用,協調推進區域共同發展。

積極推進省際公共服務共建共享,以蘭州—西寧城市群和關中平原城市群為依托,構建蘭州市、天水市為區域級綜合服務中心,推動醫療、教育、文化等服務能級提升。

全面融入區域產業格局。加強與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資源型產業綜合開發領域的深入合作。以蘭州市為中心促進科研優勢向產業應用轉化,以天水市為中心積極融入關中平原現代產業集群。以慶陽市、平涼市為中心和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合作開發煤炭和油氣資源,共建能源基地。以隴南市為中心,與重慶市和四川省積極開展農業、商貿、物流合作。

整合開發旅游資源,打造跨省精品旅游線路。與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聯合打造沿黃河文化旅游線路;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聯動合作開發絲路“新北道”,形成敦煌市、烏魯木齊市“雙核”互動旅游合作體系;與青海省合作開展甘青大環線旅游線路和祁連山生態旅游區建設,合作開展明長城、絲綢之路、唐蕃古道等跨界重大遺產保護工程;與陜西省合作開展華夏始祖文明旅游線路和秦巴山區文化旅游區建設;與四川省、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合作開展長征和陜甘寧革命老區紅色旅游線路;與四川省推動隴南市與成都市、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合作,促進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和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廣元市等區域旅游聯動發展。

依托隴東、甘南、隴南等地區農牧業地域優勢,推動與周邊四川省、陜西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協同發展特色化農業,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的綠色生態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農畜產品生產基地,擴大名優新特農產品種植規模。

第二節 強化流域治理統籌

在河西內陸河流域,以祁連山山地水源涵養區保護為重點,提升水源涵養能力,促進荒漠地區水資源綜合利用。加強河西走廊北部荒漠化防治區(肅北北部荒漠區、河西諸河下游荒漠區、北部防風固沙區)的水土流失防治,開展以小流域為單元的綜合治理。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剛性約束,優化用水結構,保障河湖濕地綠洲生態用水,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

在南部長江流域及黃河流域甘南地區,以保護江河源頭水為重點,加強“兩江一水”源頭區水源涵養,開展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態修復治理區生態保護,加強黃河上游甘南地區濕地保護修復,穩定高寒濕地生態功能,強化洮河、大夏河等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水生態保護,穩固長江、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功能。

加強隴中隴東地區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的水土流失治理,結合自然氣候和水土條件加快恢復植被和增強區域內森林生態系統功能。

第三節 加強重點地區區域協同

發揮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先導作用,培育蘭白都市圈。構建以蘭州—白銀一體化為重點,輻射帶動定西市、臨夏回族自治州的一小時核心經濟圈,促進一體化發展。

積極培育天水重點城市組團。推進秦州區、麥積區相向發展,強化甘谷縣、秦安縣與天水中心城區的聯系,以清水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武山縣、西和縣、禮縣、成縣、徽縣、兩當縣等縣城為支點,逐步形成半小時通勤的天水重點城市組團。

推進酒泉—嘉峪關重點城市組團建設。進一步整合酒泉市、嘉峪關市中心城區資源,提升城市綜合實力。以敦煌市、金塔縣、玉門市等地為支點,強化向西開放支撐作用和區域服務能力提升。

打造慶陽—平涼重點城市組團。以西峰區、崆峒區為雙核心,以華亭市、寧縣等縣城為支點,強化同西安市、延安市、太原市等城市聯系,拓寬東向通道。

第四節 推動特殊政策地區加快發展

在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延續用地支持政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支持舟曲縣等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地區移民搬遷和轉移就業。支持慶陽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建設現代能源產業基地、現代農業產業園和特色旅游目的地。支持甘南藏族自治州、臨夏回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等少數民族地區拓展特色產業發展空間,提高人均森林、草原等資源占有量。支持推進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馬鬃山經濟開發區建設。支持玉門市、白銀市、紅古區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發展。改善特殊政策地區交通、水利、能源、通訊等基礎設施條件,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布局。

第十章 統籌規劃實施和管理

堅持黨中央統一領導,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立足實際按需制定省級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政策指引、規劃標準和技術管理規定。強化規劃傳導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推動規劃管理數字化轉型,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第一節 加強黨的領導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始終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全過程各領域各環節。

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規劃管理主體責任。堅持“多規合一”,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強化規劃嚴肅性,規劃一經批復,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加強地方各級對領導干部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培訓。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各地區應根據職責分工,制定本地區的國土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或重大調整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確保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第二節 推進法規與制度建設

完善規劃實施配套政策。在發揮現有政策綜合效能基礎上,地方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構建財政、投資、產業、人口、自然資源、環境保護、農業農村等配套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促進國土空間規劃各項任務落地實施。

完善主體功能區配套制度。建立主體功能區名錄動態管理制度,結合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和規劃動態評估成果,開展主體功能區實施動態評估和名錄調整。結合工作職責,完善主體功能區配套政策,分類指導主體功能區差異化治理,建立不同主體功能區之間的協調互動機制,引導資源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促進區域功能優勢互補、協同融合發展。建立健全考核和績效評價實施機制。

第三節 強化規劃傳導和用途管制

加強規劃傳導。通過指標控制、分區傳導、底線管控、名錄管理、重點項目、政策要求等方式,將《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空間布局和重大工程,逐級落實到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并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推進編制重點區域(流域)國土空間專項規劃,保障《規劃》和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強化規劃指導約束。省域內各類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建設活動,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下級規劃要服從上級規劃,上級規劃應給下級規劃留有合理空間,在牢牢把握嚴守安全底線等關鍵問題基礎上,按照國家層面確定的規則,在市域、縣域內合理統籌城鎮和鄉村的生態、產業、居住、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等各類用地結構和空間布局。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在總體規劃約束下編制,詳細規劃要遵循總體規劃,不得違背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其他相關規劃應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涉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安排,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建立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統籌管理制度,編制專項規劃目錄清單,實施全過程管理。地方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過程中要充分聽取相關部門和軍事機構意見,兼顧軍事設施保護需要,并按照規定書面征求有關軍事機關的意見。

統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格落實國家統一的全域全要素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依據《規劃》確定的分區與用途,落實不同功能空間、不同用途的轉換規則,以及轉換方向、條件、管理要求。加強地上地下、城鎮鄉村空間的統一用途管制。健全完善用途管制全周期監測、全過程監管機制,對用途管制實施情況實行監督考核。

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相關專項規劃的空間需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節約集約用地狀況等,科學編制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統籌增量與存量,完善規劃實施的時序管控。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評估考核,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對超計劃用地的扣減下一年度計劃指標。

做好近期規劃實施安排。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做好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統籌考慮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等近期安排和遠景目標,切實做好空間保障。

第四節 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

構建三維立體的國土空間數字化底版。建立健全統一共享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以基礎地理信息成果和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采用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統籌地理國情、森林、草原、水、濕地等專項調查數據和相關評價數據,融合人口經濟社會等相關空間數據,結合推進實景三維中國建設,形成覆蓋全域、動態更新、權威統一、三維立體的國土空間數字化底版。

建設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堅持國土空間唯一性,建立專項規劃協調銜接機制和國土空間規劃逐級匯交機制,形成“多規合一”、圖數一致、坐標吻合、上下一體的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督全過程在線管理。

建設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設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和風險挑戰實施動態監測評估。建立健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加強對重要控制線、重大戰略區域、重點城市等規劃實施情況和重大工程、重點領域、突出問題等的監測預警。

完善國土空間數據共建共享機制。按照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和時空數據標準,建立健全多部門參與的數據共建共享和更新完善機制,實現國土調查、用地審批、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國土綠化、河湖岸線等空間數據有序更新。強化與政務系統橫向連接、縱向傳輸,重點加強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項目投資監管系統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加強數據安全管理,推進智慧國土建設與應用,提升面向政府部門、行業和社會的數據服務能力,支持科學決策、精準治理、便捷服務。

第五節 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規劃動態評估調整機制。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結合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和地理國情監測成果,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評估預警機制,定期開展監測評估。依據國家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評估結果,針對性開展國土空間動態調整完善。規劃實施過程中,因國家、甘肅省重大戰略和項目實施、重大政策調整、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需要修改規劃的,規劃編制機關可以按程序修改規劃,報原規劃審批機關批準。

嚴格規劃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統籌協調作用。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基于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實施耕地保護一年一考核。將規劃實施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和相關部門監管重點,以及自然資源督察工作重點,及時發現和糾正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的各類行為。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創新監管手段,強化監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監督合力。加強紀檢監察部門機關監督,對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依規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加強規劃科技創新。加強規劃行業創新能力建設,建立與高校、科研單位聯系溝通機制。加強國土空間規劃隊伍和規劃專業人才培養,落實國土空間規劃人員職業資格認定要求,完善職稱認定、編制機構資質認證及責任規劃師制度,加強規劃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健全公眾參與國土空間規劃制度,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參與規劃實施與監督的主動性。完善規劃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加強規劃編制實施的咨詢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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