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ren)民政府網站3月29日消息(xi),河南省人(ren)民政府決定:免去(qu)薛志俊的河南能源集團有(you)限公司副董事長職務(wu);免去(qu)宋福印的河南能源集團有(you)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wu)。
具體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免去薛志俊、宋福印職務的通知
豫(yu)政任〔2024〕92號
河南能源(yuan)集團有限公司(si):
省人民政府決定:
免去薛(xue)志俊的河南能源集(ji)團有限公(gong)司(si)副(fu)董事長職務;
免去宋福(fu)印的河(he)南(nan)能源集團有限公(gong)司副總經理職(zhi)務(wu)。
請按公司法(fa)和有關(guan)規定辦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yue)21日